近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市檢察院移交的一起當事人涉嫌在相關自然保護區域、禁獵區、禁獵期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的行為進行立案。該案件是“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事項劃轉后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辦理的首案,也是自出臺相關實施意見后首次行政執法機關與刑事司法機關協調聯動。
2022年5月至7月,市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王某某分別在余姚低塘、慈溪周巷等禁獵區,通過搗毀巢穴的方式非法獵捕鳥類野生動物十余只。公安機關于2022年7月15日將王某某抓捕到案,后辦案民警在其租房內查獲疑似八哥12只。經某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涉案鳥類動物屬雀形目椋鳥科八哥和黑領椋鳥,八哥及黑領椋鳥均屬于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三有”保護動物。
2022年7月26日,市公安局以王某某涉嫌非法狩獵罪將案件移交慈溪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院在審查過程中發現王某某構成非法狩獵罪,但犯罪情節輕微,依法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后檢察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將案件移交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目前,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已對王某某涉嫌在相關自然保護區域、禁獵區、禁獵期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的行為予以立案。
本案中,司法機關將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免予刑事處罰,但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案件向行政執法機關移交,并轉為行政案件辦理?!皩Υ祟惏讣?,我們常說不能‘一訴了之’,但其實‘不訴’也不能‘了之’,輕罪不是無罪,更不是無害,可依法輕處但決不放縱?!笔芯C合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司法機關落實司法案件移送制度,行政機關加強對不起訴案件的行政處罰,是實現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有機連貫的生動體現,也是實現違法必究的實踐體現。
在該案件的調查取證過程中,公安機關、自然資源部門、檢察機關、綜合行政執法機關互相取證配合,打破部門壁壘,共同協助,實現綜合執法一盤棋。綜合行政執法事項劃轉以來,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陸續在氣象、教育、民族宗教、消防救援等執法領域實現執法“零”的突破,并與相關職能部門形成了有效的部門協同機制,構建起常態化的聯合執法體系,為相關領域的監管提供了堅實的執法后盾。